香港的士公共小巴商總會成立於 1994 年,目前是代表全港的士代理商對政府及公眾之聯絡溝通及發表意見之工作,同時亦負起監察受及保障各的士公共小巴代理商之交易及利益之任務。
香港的士公共小巴商總會成立於 1994 年,目前是代表全港的士代理商對政府及公眾之聯絡溝通及發表意見之工作,同時亦負起監察受及保障各的士公共小巴代理商之交易及利益之任務。
作為橋樑,對政府所制定對本行業有影嚮之運輸政策, 由本商會代表本行業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意見。
作為橋樑,對政府所制定對本行業有影嚮之運輸政策, 由本商會代表本行業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意見。
作為橋樑,對政府所制定對本行業有影嚮之運輸政策, 由本商會代表本行業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意見。
本商會成立於1994年,宗旨為團結香港整個的士及小巴行業,並作為橋樑,對政府所制定對本行業有影響之運輸政策,由本商會代表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意見。
本商會在創立之前,各車行同業雖無密切之聯繫,但亦互相往還,交換行業間之訊息,對政府之運輸政策雖甚表關注,但亦無特別激烈行動,皆因當時社會上亦有數十個的士商會,對當局之運輸政策亦起了監察作用。 在1994年初,運輸署突然更改的士牌照轉名手續,規定買賣雙方必須親自到運輸署牌照部辦理手續,買賣雙方並須在運輸署職員見證下簽署轉名表格,此措施令以買賣的士為主之車行同業影響甚大,身為車行東主者可能要長駐運輸署辦理轉名手續,無法分身處理車行業務。
當初此條例擬定時政府並無廣泛之諮詢,而當時參與運輸署例會之的士商會均對此政策不甚了解,加以對他們以的士電召台為主之業務並無影響,故此亦無提出異議,條例得以通過。 當時大部份同業均感到倚賴其他的士會為本行業爭取福利不是辦法,必須要自己爭取,故此倡議成立商會,並得到大部份車行同業支持,本商會得以在1994年8月成立。
本商會成立後,以車行會員為骨幹,各車行會員委派一位代表為登記人,負責聯絡工作,同時亦選出第一屆理事會理事,各理事均為義務,成立初期並未設立會址,但亦會按需要而作不定期之會議。
本商會成立之後首個工作為勸籲各會員將車行轉為有限公司,在辦理的士牌照時可以授權指定職員簽署辦理,解決辦理的士牌照轉名時之人手問題。